唐山打人|有保护伞?疑犯被揭浑身案底 涉非法拘禁却能逍遥法外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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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烧烤店骚扰并殴打女性事件引发全国轰动,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据微信公众号“任易”调研报道,事件的主犯劣迹斑斑,浑身案底,其中陈某志涉及非法拘禁、交通肇事逃逸等案,刘涛更犯下非法拘禁案后逍遥法外。另一方面,据“上游新闻”报道陈某志经营的火锅烧烤店,从周五(10日)晚间开始便涌入大量网友刷差评。

据报道,陈某志及刘涛是扫黑除恶的漏网之鱼。其中,陈某志生于1980年11月29日,住唐山市路南区,为唐山某弘水产品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经理、执行董事,唐山市某某风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涉及2015年12月非法拘禁案(刑拘在逃)、2017年交通肇事逃逸案、2018年被列为失信执行人、2019年涉及不当得利、2020年再次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唐山烧烤店骚扰并殴打女性事件引发全国轰动。(微博)

刘涛更在2015年犯下非法拘禁案后逍遥法外。据刑事裁定书,当年刘涛以追讨索要抵押车辆的债务为由,把被害人商某打到额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裂伤、尺骨粉碎性骨折,并且非法拘禁。然而吊诡的是,刘涛该年底被抓,可是直到2018年3月21日才被路北分局刑拘。任易质疑这中间2年多的时候,难道刘涛还是自由身?并且质疑为什么当庭自愿认罪,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两年零一个月?而且,据裁定书,陈某志竟在刑拘在逃的同时,还能在2018年向唐山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然而裁判文书网资料显示,陈某志在落网之后,很快又被放了出来,“刚刚在2015年12月因为非法拘禁被抓了进去,竟然能在2016年又开始坐飞机到处飞了?”、“我还以为至少得关个一年半载的,结果啥也没耽误”。

报道又指,陈某志2017年过得不错,从朱博手里买了一辆车,再把车给没有驾驶证、逍遥法外的刘涛开,结果在2月4日,刘涛无证下超速行驶,在唐山市路北区翔云道上制造导致8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文章质疑,路北区的刑警一直把刘涛放在眼皮子底下不抓,要一直等到2018年3月,开始扫黑除恶才抓人。同时,刘涛无证驾驶超速肇事逃逸,但保险公司却仍帮对方赔付,“这中间又有什么故事?”

文章续提到,债务由陈某志承担,刘涛在这件事上脱罪,而陈“聪明的”选择了赖账,背上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认证。2018年4月二审终审,陈某志需要赔偿受害者28215元,但陈某志没钱,于是被申请了强制执行,首次上了限制高消费人员清单。同时,陈某志在2015至16年期间共欠陈一霖机票款43640元,而2017年只还上了1万元,剩下的无力一次性偿还,于是打了个欠条。到了2019年,陈一霖起诉了陈某志,法院裁定未出庭的陈某志还款并支付利息。从判决书可知,在2018年左右,陈某志已连3万多的机票款和2万多的肇事赔款都还不上。2020年,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对陈某志发出限制消费令

此外,在2018年初,唐山警方铲除了一个以杨国全、高荣光、高荣杰等人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他们罪名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而陈某志开的恰好是水产品养殖公司,对此,文章也质疑众人有没有可能在生意上有合作。

最后,文章提到,就算陈某志坐牢,被打伤的无辜女生也不知能否从陈某志这个老赖手中拿到赔偿,同时质问有关部门陈某志、刘涛等人算不算是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就算2018-2020年这帮人侥幸漏网,为什么到2022年,他们的胆子还这么大?谁给他们把人往死里打的胆子?”

另一方面,据“上游新闻”报道,陈某志经营的火锅烧烤店在大众点评平台上被网友扒出,从周五晚间开始,大量网友便涌入刷差评,包括大量刷图,店铺菜单区被上传“在押人员一周食谱”、“牢饭套餐”等图片。至周六(11日)早上,该店舖的展示主图、联系电话以及菜单区图片全部被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