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被罚逾80亿 胡锡进:冀是尊重个人和国家信息安全的转折点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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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21日),内地网约车平台滴滴被罚80.26亿元人民币,引起舆论关注。《环球时报》前任总编辑、特约评论员胡锡进发表对此评论文章指,“希望这是一个大型互联网公司停止过度采集和滥用用户信息、个人隐私和国家信息安全受到互联网全行业乃至中国全社会高度重视的转折点。”

胡锡进表示,互联网公司对信息的搜集应当遵循支持经营所必需的的最小化原则,但滴滴显然追求的是对信息搜集的最大化,“这违法违规,也违反商业道德,严重威胁了滴滴用户的权益。”

胡锡进指,这种最大化收集用户信息的做法在一些其他互联网公司中同样不同程度地存在。他希望,国家重罚滴滴可以对互联网全行业起到警示作用。

胡锡进称,互联网是新业态,不同方向的头部企业往往前出到了法律的模糊地带,有的公司以自身利益为中心,试图由它们来强行定义新领域的合法和合规性,主导它们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这种做法不可能被社会接受,国家跟进监管并对它们进行扭正是必然发生的。

胡锡进又指出,国家重罚滴滴,“但并没有将它一棍子打死。”国家反对垄断,但绝没有限制互联网公司扩大实力和规模的意思。中国需要有世界级的头部互联网高科技公司,它们将构成中国竞争力的一部分,这一点中国政府和老百姓都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