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8月起网上注册任何帐号均需身份认证 网信办可检查个人资料
中共20大年底举行,国家网信办昨日(27日)发布《互联网使用者账号讯息管理规定》,要求自8月1日起,中国境内各互联网平台业者必须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认证,且核验使用者注册时提交的帐号资讯;任何帐号都要实名登记及提供真实身份讯息,网信办可以直接查阅所有使用者资讯。
规定提到,个人使用者注册互联网,使用帐号资讯,含有职业资讯的,应与个人真实职业资讯相一致;机构使用者注册互联网,使用帐号资讯,应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
规定明确指出,为使用者提供资讯发布、即时通讯等功能的互联网资讯服务提供者,应对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资讯认证;且应对使用者在注册时提交的帐号资讯,以及使用中拟变更的帐号资讯,进行核验。
同时,互联网资讯服务提供者应在帐号资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使用者帐号协定位置归属地资讯(即公布IP所在位置),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
规定要求互联网资讯服务提供者,要履行帐号资讯管理主体责任,创建健全并严格落实真实身份资讯认证、帐号资讯核验、资讯内容安全、生态治理、应急处置、个人资讯保护等管理制度。对违法违规注册及使用帐号资讯的情形,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规定明确指出,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讯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使用者注册、使用帐号资料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互联网讯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发现互联网讯息服务提供者存在较大互联网讯息安全风险的,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可以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另外,规定提到,互联网使用者注册、使用帐号资料,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等。
规定指出,互联网使用者注册、使用帐号资料,不得有下列情形,不得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等;不得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为目的,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络方式等;不得含有名不副实、夸大其词等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的内容等。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称,推出这项规定,是因当前一些使用者通过注册、使用帐号资料,编造虚假身份、虚假职业资讯、传播虚假资料、从事招摇撞骗、实施互联网暴力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公众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此,规定要求个人使用者注册、使用的帐号资讯含有职业资讯时,应与个人真实职业资讯相一致。
他指,这项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使用者注册、使用和互联网资讯服务提供者管理帐号资讯行为,加强对互联网使用者帐号资讯的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资讯服务“健康发展”,营造更加清朗的互联网空间。
他表示,规定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平公正和网民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维护互联网空间良好生态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