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眼球破裂也属轻伤?江苏警科普:轻伤不轻 重伤很重
河北唐山烧烤店女子遭多名男性围殴事件震惊内地,河北省公安厅周二(21日)发通告披露受害女子现况,指出两人因伤势较轻自行离开,住院的两人则已转往普通病房,伤势为轻伤二级。
不过这随即引起部分网民疑惑,不解为何看起来很严重的样子,却只是轻微伤或者轻伤。
对此,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官方微博发文科普指出,司法鉴定领域的伤情,和普通人心中的伤得很重和很轻,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通俗点概括,可以认为是“轻伤不轻,重伤很重”。
官方通报提及,伤者远某、李某经医院检查无需留院治疗自行离开,王某某、刘某某则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疗。根据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据介绍,位于上海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司局级科研事业单位,属中国最为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构送检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涉外案件的司法鉴定。
可是,一些网民仍会疑惑为何看起来很重的伤情,却鉴定为轻伤(二级)。对此,“江宁公安在线”发文科普指出,司法鉴定伤情所依据的标准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标准中将鉴定伤情的级别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级,其中重伤和轻伤还再细分为一级和二级,故伤情实际上从重到轻共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五个等级。
然而,司法鉴定上所称的轻微伤、轻伤、重伤,与大众在医院看病看伤所称的伤情有本质差异,两者在概念和体系上完全不同;司法鉴定中提到的轻伤甚至轻微伤,都可能远比外界以为的重。
该文举例道,鼻骨骨折;鼻出血,上颌骨额突骨折,肋骨骨折;肋骨软骨骨折,如此伤情在一般人看来已经属于比较重了,但是在司法鉴定上属于轻微伤。而肋骨骨折两处以上;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四肢重要神经损伤,四肢重要血管破裂,皆属于轻伤二级。至于肋骨骨折六处以上;骨盆两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等等,才构成轻伤一级。
就大众关注的重伤二级甚至一级的程度,“就是非常非常重了”。该文举例,常说的“植物人”,植物生存状态,即为重伤一级,其他还包括双耳听力障碍,颈部大血管破裂,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等等。至于常见的重伤二级则包括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以及心脏破裂;心包破裂等等。一般而言,伤情越重,其鉴定的条款越少,如人体的体表损伤,就只到二级(烧烫伤除外),又例如关于手损伤,重伤一级只有一款情况,即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文章最后表示,法律层面而言,轻微伤与轻伤重伤中间是有一个本质变化的,因刑法上对故意伤害类罪名的一个参考标准就是是否达到轻伤。通俗地说,轻伤和重伤,是罪轻或罪重的区别,而轻微伤和轻伤,则是违法和犯罪或者说非罪和有罪的区别,具有本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