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前董事长袁仁国受贿上千象牙、黄金制品等 40人清点一天一夜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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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前董事长袁仁国去年受贿案罪成,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周三(16日)晚,案件再次被提起,最高检首次揭秘办案细节,袁仁国受贿黄金制品等近1600件,需40多人清点足足一天一夜。
最高检在官方微博发布《案“鉴”:这起“反腐”大案,我们做到了“极致”》影片,显示办案期间,逾40名办案人员从袁仁国家中清点出1588件黄金制品、手表、珠宝、字画等,包括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若干人民币、美元、英镑现金等。这些证物需要办案人员用上一天一夜才清点完毕。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56年10月的袁仁国为贵州仁怀人,曾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18年10月,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对袁仁国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据办案人员称,案件非常复杂,时间跨度特别长,笔数特别多,“虽然他只是一个受贿罪,但是他的受贿手段是比较复杂的。整个案件卷宗大概100多本”。
经查,整个案卷凸显出来的都是袁仁国利用特殊资源的审批权,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帮助的行为事实。自1994年到案发,袁仁国受贿金额高达1.1亿元人民币。他最终在去年9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