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女子推倒性骚扰男致死属正当防卫 律师:不再是谁死谁有理
2020年,广西一潘姓女子推倒对其性骚扰的酒醉王姓男子,王姓男子被推到后昏迷,13天后死亡。去年11月判决出炉,法院认定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在网络引发广泛热议。有律师则表示,这次判决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的惯例。不再是谁死谁有理的“和稀泥”判决。
2020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的潘小姐和同村的王男同行时,多次遭到醉酒的王男搂抱、亲吻。王男被潘女士推开后,倒地昏迷,住进医院。经过13天,王男死亡。鉴定结果显示,王男跌倒头枕部著地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潘女士因此被王男家属索赔 87 万余元人民币。
2020年8月,象州县公安局以潘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象州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年9月,象州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王男家属不服,向来宾市人民检察院申诉。2021年7月,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再次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作不起诉处理。
在民事赔偿方面,象州县人民法院2021年11月判决,该案证据证明潘女士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红星新闻报道指出,承办此案的广西象州县人民法院罗秀法庭庭长区禹泉提到,潘女士推开王男,“没有伤害对方的故意”,未构成防卫过当,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故对王男家属提出的 87 万余元赔偿金不予支持。王男家属则未再上诉。
区禹泉提到,法律认定的防卫过当,是指潘女士本来有伤害王男的故意,“王男搂抱潘女士后,潘女士将他推开,不可能推的时候就想到造成对方重伤或者死亡。正常人都不会这样想。”他认为,判决时须 “考虑整个过程”,不能把王男死亡和他的性骚扰行为割裂开来,仅考虑死亡的结果。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提道,潘女士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避免了正当防卫成为“睡眠条款”,不再是和稀泥的“谁死谁有理”判决。知名性教育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文利则认为,此案判决尊重事实,“改变了以往的惯例 ”,为以后遭遇性骚扰的女性能大胆维护权益、主张权利树立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