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内地多省份增加女性生育假日数 有一省假期高达188日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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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推出三孩政策之后,相关配套措施一直备受关注。包括北京、上海等多省份近日修订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享受60日至90日不等的生育假,每个省份各不相同。其中,青海省的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188日假期。

内地多省份延长女性产假。(中新社)

据《北京头条》报道,北京市今日(26日)通过并施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规定》指出,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

《修改规定》又表明,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此外,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3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除北京之外,全国其他省份亦发布相关新规。其中青海省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奖励女方生育假90日;给予男方看护假15日。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满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日育儿假。

据了解,按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法定产假为98天,由此,青海女职工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88天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