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7市二手楼交易个税斩半 将建129万套保障房不设收入门槛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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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中,东莞、珠海、惠州等17市于10月底宣布,将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从2%下调为1%。调降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此,加上此前的广州和深圳,广东21市已有19市执行该税率。
另外,官方近日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宣布“十四五”将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超129万套,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不设收入线门槛。

在二手楼交易个税调降后,若一套总价100万元的二手住宅付诸交易,此前个税为2万元,政策调整后降至1万元,交易成本有所降低。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二手楼交易均会涉及个税,家庭“满五唯一”(即只有一套房产且持有房产证超过5年)的住房转让免征个税。

广东17市调降二手楼交易个税。(视觉中国)

目前,广东省内仅梅州市和佛山市尚未正式执行1%的二手楼交易个税,但梅州市已于9月18日发布《关于调整二手楼税率的征求意见稿》。当前房地产市场普遍低迷,广东多地统一调降二手房交易个税,是否能增加市场活跃度仍有待观望。

另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当中提到,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约合753呎)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发展重点,其中,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其中,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各项用地政策,切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十四五”期间,广东计划筹集建设129.7万套(间)。从今年起已经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广东全省已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8.56万套(间),完成2021年度目标任务占比为83.5%,惠及群众超过5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