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研究生用性爱影片威胁15岁前女友让4人轮奸 判监12年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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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一名在读研究生与其15岁女友发生性关系时拍照并录像。两人分手后,该研究生以性爱影片、裸照威胁前女友,借此与另外三名男子轮奸前女友。最终法院认定四人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到十三年不等,其中该研究生获刑十二年。

陆媒《九派新闻》26日报道指,根据案情,2019年左右,在读研究生苗扁扁(化名)与当时年仅15岁的被害人于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之后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苗男在二人发生性关系时拍照并录像。

其后于女向苗男提出分手。为报复并继续与于女发生性关系,苗男利用拍摄的裸照、性爱影片,与朋友姚男威胁于女出来对其进行轮奸。在于女被迫答应后,苗男及姚男又商量各自再找一人实施强奸。

案情显示,姚男首先对于女实施强奸。之后,姚男迫使于女签订“认主协议”,并给于女戴上眼罩,通知其他三人进入房间。随后,四人对于女进行轮奸。

本年8月,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四人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均构成强奸罪。由于四人轮奸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应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四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到十三年不等,其中苗男获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