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试点为住宅“买保险”:工程存在缺陷可申请索赔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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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内地业主收楼后因不满施工质素而维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为了减少相关投诉,安徽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试点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维护住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陆媒《澎湃新闻》3日报道指,对于此次试点范围,《通知》明确,各地要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引导下,从住宅工程中,选择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住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以及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建筑物。
此次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基本承保范围主要包括五大方面,涵盖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围护结构和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
另外,一些容易引发纠纷投诉的工程问题,此次也纳入了承保中。比如房屋主体承重构件裂缝、变形、破损等情况;外墙面保温层脱落;屋面、墙面、地下室、车库等防水工程;门窗和外墙面防渗漏处理等。
在理赔规定方面,《通知》指出,保险机构应当制定充分保护被保险人权益的理赔操作规程,编制《住宅工程质量保险告知书》,其中应列明保险责任、范围、期限及理赔申请流程。
业主在保险期内认为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机构或者保险机构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出索赔申请。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便捷的理赔流程,受理业主的理赔申请,组织现场勘查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