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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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住建部指,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视觉中国/示意图)

住建部指,内地各地近期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有些地方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擡高房价,增加生活成本,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

为了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住建部要求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专案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对拟拆除的建筑,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报批程式;要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专案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提高城市宜居度;要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专案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住建部要求,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鼓励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等条件下加强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

住建部要求,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视觉中国/示意图)

住建部强调,加强统筹谋划,不脱离地方实际,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加快补足功能短板, 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过度景观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风险,鼓励近自然、当地语系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住建部最后称,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结合实际深化细化城市更新制度机制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切实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专案要彻底整改;督促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方案。住建部将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