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加强城市雕塑审查 严禁盲目建设“离地”大型雕塑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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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城市雕塑的管控、管理和审查,高度超过10米或宽度超过30米的大型雕塑,未来会以城市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的模式进行管理。
通知并指,要严格控制建设高度超过30米或宽度超过45米的大型雕塑,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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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知要求加强重要地区雕塑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自然景观环境等重要地区以及城市重要轴线、景观节点上的雕塑建设管理,确保雕塑形体与城市功能、环境、空间尺度相匹配,雕塑内涵与城市历史、文化、景观风貌等相协调,原则上不得在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范围和山水景观敏感地区建设大型城市雕塑。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重大题材雕塑审查,加强对标志性、纪念性、主题性大型城市雕塑题材的审查,确保其符合城市文化定位和群众审美追求。把握城市雕塑的思想性、公共性、艺术性等价值特征,加强涉及重要政治人物、历史人物和反映重要事件等重大题材城市雕塑的审查审批,属于同一题材且已建设,原则上不再重复建设。新建城市雕塑涉及纪念设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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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要求,各地应健全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制度,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履行建设审批程序。将雕塑题材、形式、结构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等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对于存在抄袭模仿、低级趣味等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专家争议较大,不得批准设计方案。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