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性侵风波|警方通报案情:2男涉强制猥亵罪 无证据证明强奸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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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9988)上周爆出职场性侵丑闻,山东济南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今日(14日)通报调查情况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阿里巴巴女员工被灌酒性侵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公众对于阿里内部管理制度缺失以及企业文化是否侵害女性的极大质疑。图为示意图,非文中当事人。(视觉中国)

男上司即场网购避孕套

根据警方通报,经查证,王某文(受害女员工的男上司)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先后四次进入周某(受害女员工)房间。

第一次: 7月27日22时51分,王某文与济南华联超市陈某丽(女)送周某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在酒店前台,因周某酒醉无法确认房间号码,王某文持周某身份证、房卡交服务员确认房间号码。22时53分,王某文和陈某丽一起把周某送进房间休息。22时58分,陈某丽离开后,王某文间隔15秒离开房间。

第二次:陈、王两人下楼后,陈某丽返回家中。23时04分,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欲坐的士离开时,接到胡某敏电话告知,周某多次给其打电话说话含糊不清。胡某敏得知王某文仍在周某酒店楼下,让王某文去查看周某的情况。23时08分,王某文取消的士App订单。23时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于23时23分进入周某房间。

在房间内,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3时33分王某文网上购买避孕套。23时43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此时避孕套并未送达。7月28日0时,快递员将避孕套送至酒店前台。当日上午10时左右,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将该避孕套取走并丢弃。

第三次:7月28日0时,王某文在酒店门口坐的士准备离开,接到身在杭州的女同事胡某鹏微信视频电话告知,周某多次与其联系语焉不详,让王某文查看一下周某情况。王某文连接了视频通话于0时13分进入周某房间,向胡某鹏证实周某已入睡。0时21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

第四次:王某文下楼后,因发现自己入住酒店(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的公用雨伞遗忘在周某房间,于0时24分进入周某房间,0时26分取回雨伞后离开房间,坐的士返回酒店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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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客户拎走受害人内裤

至于另一名疑犯张某,即受害女员工周某的客户,是山东华联超市员工。警方的通报指,经查证,7月27日宴请期间,21时29分,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厢。周某出包间后一路呕吐至饭店大厅吧台垃圾桶处。随后,返回包厢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22时左右,宴请结束。

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于7时59分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9时35分,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时,带走周某内裤一条,避孕套(未开封)遗留在房间内。

警方: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

此外,通报又指出,通过大量证人证言及调取阿里公司出差报备系统信息、相关电子数据等证据,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情况。经就餐人员、饭店服务人员证实,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周某饮用白酒约350毫升。当晚,共8人就餐, 1位女士未饮酒,1人饮用2瓶啤酒,王某文、张某、周某等6人饮用近5瓶白酒。

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通报最后称,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内地刑法,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一旦定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一旦定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据悉,两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权,但强奸罪侵害的是妇女拒绝性交的自由决定权。强制猥亵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