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计划生育变优化生育 官方研究购房优惠政策

撰文: 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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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数据出炉后,中国加快人口领域的新政策。在最新的国家级生育政策会议上,高层要求加快立法,清理废止社会抚养费等规定。
相比曾经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今次会议的关键词已从“计划生育”变为“优化生育”。这意味着曾饱受争议的“计划生育”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人口问题被指已经影响到中国的代际更替。(VCG)

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周二(27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根据中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他要求,要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出席会议的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要求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重点,以完善生育服务体系为支撑,以降低婚嫁、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为保障,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保障人口发展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孙春兰指出,要抓紧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清理废止社会扶养费等规定;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扩大妇幼健康资源供给;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等支持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同时,要研究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房优惠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尊重妇女生育价值,严格落实产假、哺乳期假等制度,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