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App被干扰正常跳转 一审胜诉获赔近50万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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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法院发布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支付宝、腾讯等多个平台。其中,支付宝与斑马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为全国首宗涉App唤醒策略网络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案。

《澎湃新闻》报道,案件被申请人“江苏斑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斑马公司),通过设定与申请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相同的App唤醒策略,以增加用户访问量,该行为不正当地阻碍支付宝App在iOS系统内的正常跳转,严重干扰其支付服务的正常运行。

支付宝App介面。(中新社)

去年11月,支付宝向浦东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支付宝公司称,为便于第三方商家调用支付宝App的相关功能,公司在iOS系统中将App的URL Scheme定义为“alipays://”或“alipay://”。

斑马公司是一间软体即服务(Software-as-a-service,SaaS)电商系统及服务提供商,是“家政加”App的开发和运营主体。为增加用户访问量,斑马公司在“家政加”App中设置与支付宝App唤醒策略一致的URL Scheme,导致iOS系统将“家政加”App错误识别为支付宝App。

支付宝指出,斑马公司的行为严重妨碍支付宝App的正常功能,影响支付宝与客户间的良好合作关系,更将令相关用户对支付宝App产生负面评价,导致其遭受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在“双十一”活动期间,用户使用支付宝App消费支付的频度显着上升,若斑马公司继续实施涉案行为,将对支付宝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提出行为保全申请。

浦东法院审查认为,斑马公司的行为严重干扰支付宝App支付服务的正常运行,减损支付宝提供支付服务本应获取的运营收益,及损害支付宝的流量利益;同时,支付宝的合作平台及相关社交平台网络用户已提出投诉。

法院指出,在“双十一”期间,由于交易量显着增长,涉案行为干扰支付宝App正常支付功能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将被放大。若不及时制止,可能对支付宝的竞争优势、经营利益等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涉案行为令支付宝的竞争利益处于被侵蚀的风险之中,支付宝所提出的申请是为防止其利益持续受损或损害结果扩大所采取的合理措施,本身并不会实质影响“家政加”App的正常运营。

法院认为,支付宝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指向明确、范围适当,并已提供担保,不会造成当事人间利益的显着失衡,不仅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有利于保障用户利益并增进社会整体福祉。因此,法院裁定被斑马公司立即停止以设置相同URLScheme的方式,对支付宝App正常跳转作出干扰的行为,并需赔偿48.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