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加强超高层建筑审查 国家发改委:禁建500米以上高楼
今年5月,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赛格大厦连日出现不明晃动,至今成因未明。事件引起公众及官方关注。
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6日)公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下称《通知》),当中明确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通知》包括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惩戒问责等四方面内容。当中提到,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方面,《通知》提到要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建设工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合理建设工期,防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同时,项目招标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要体现合理造价要求,杜绝造价过低带来的安全质量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随意缩减政府投资计划明确的投资规模。严禁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
《通知》又要求加强投资法规执法。强化《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度执行,加强对本地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将项目是否按照审批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作为核查重点。
此外,加强安全质量事故惩戒问责。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项目单位、监管责任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