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报告指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偏低 高房价是原因之一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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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周二(20日)发布的最新中国平衡发展指数报告,其中提到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处于中等偏低水平,高房价是原因之一。

报告称,据最新测算,2019年中国平衡发展指数为53.86,较2018年提高1.49。从各领域对平衡发展指数改进的贡献来看,民生领域贡献最为明显,对平衡发展指数改进的贡献达35.16%,主要原因在于收入、教育平衡发展趋势较好。此外,2019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平衡发展指数为34.58,较2018年上升3.09,较2012年上升17.40。同时,地区、城乡收入差距逐渐缩小,平衡程度持续向好。

报告指出,中国消费占GDP比重还处于国际较低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波动较大、内循环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依旧凸显。(视觉中国)

报告指,自2019年以来,中国总体平衡发展水平正稳步提升并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中国消费占GDP比重还处于国际较低水平、居民可支配收入波动较大、内循环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依旧凸显。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统计局前副局长许宪春表示,当前,国内循环畅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有效需求不足。从居民收入水平来看,根据最新测算,2018-2019年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呈下降趋势,中国企业可支配收入占比持续攀升且明显偏高。同时期,多数发达国家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则呈现较稳定的逐步上升态势。

报告亦提到,从国际视野来看,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处于中等偏低水平,与美国、英国、意大利、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至于原因,报告认为,从分配过程来看,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中国居民初次分配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偏低,居民收入来源较单一,且财产性收入偏低。在再分配过程中,中国的税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限制决定了政府再分配调节力度有限。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白重恩称,事实上,从国家统计局对于GDP数据的测量方式来看,当前,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在GDP中的占比仍被高估,房地产行业所带来的“隐含税收”没有被剔除,居民可支配收入并非完全可支配。白重恩表示,现阶段,地价上涨带动房价处于高位,进而增加居民的刚需购房成本,透支居民的消费能力。

报告显示,2019年,中国房价收入比为8.74,较2018年增长7.77%。其中,北京、海南等地的房价收入比高达19倍多,居民购房负担明显提高。整体而言,中国目前的房价收入比水平大大超出了国际公认3至6的合理区间,对居民消费产生了一定的“挤出效应”。为缓解居民购房压力,报告认为中国需要进一步提高保障房的供给数量和质量;完善土地出让分配制度,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持续对商品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地区的房价进行调控,保障房地产经济保持合理增长,以促进民生改善。

白重恩亦认为,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对于促进居民消费、构建强大国内市场具有重要作用。增加保障房的供给,一方面创造就业需求,另一方面缓解土地出让金所隐含的税收对居民收入的影响,进而提升居民购买力和促进居民消费。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