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废水|核设施正常运转均产生废水? 赵立坚:不能混为一谈
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废水经过滤并稀释后排出大海,惟经处理的废水仍会残留名为“超重氢”(氚)的放射性物质,引起各界关注。
日本广播协会记者昨日(14日)在外交部记者会上提出,世界各地的核设施都有氚的排放情况,其中大亚湾核电站更在2002年排放氚的含量达42万亿Bq。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了最高等级的核事故,其产生的废水与正常运行的核电站废水完全是两回事,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赵立坚指出,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最高等级的核事故,其产生的废水与正常运行的核电站废水完全不同,否则多年来亦没有必要将核废水严密封装。
赵立坚引述权威机构及专家称,若福岛核电站含氚废水排入海洋,将对周边国家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同时现有经过处理的废水中仍含有其他放射性核素,需进一步净化处理。因此,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需持续跟踪观察。
其中,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全球海域。
赵立坚认为,对于权威机构和专家的意见,日方应予以诚实回应,而不能充耳不闻,更不能罔顾国际公共利益,将福岛核废水往海里一倒了之。
针对核能发电的过程为何会产生氚,以及氚的排放会否影响外界环境及公众健康。根据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站资料显示,氚是核能发电过程中的一种自然产物,存在于反应堆的冷却水之中,氚的排放是压水堆核电站运作的正常程序。
资料指出,大亚湾核电站及附近核设施的各类核素(包括气态及液态氚)每年的排放限值是由国家规定。而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核电站及其邻近设施的放射性排放对公众带来的辐射剂量限值是每人每年不超过0.25亳希伏,约为香港居民每年从天然环境中接收的本底辐射量的十份之一。
从过去大亚湾附近海域抽取的水样本中显示,氚的浓度平均约为每公升5 Bq,相对世界卫生组织就食水所定的摄取上限每公升10,000 Bq,相关的氚浓度水平极其轻微。而大亚湾核电站每年的整体放射性排放量,亦低于每年总体限值的千份之一,少于乘搭30分钟民航客机所接收的辐射量。故此,并不会对周边环境及个人健康构成影响。
(外交部/香港核电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