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废水|内地专家:中国海域会受污染 或“致癌致畸致突变”
日本政府正式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废水经过滤并稀释后将排出大海。中国外交部在周二(13日)发声明,指作为日本近邻和利益攸关方,中国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并批评是“极其不负责任”,将严重损害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切身利益。
内地多名专家学者也发声反对日本的决定,有专家指中国管辖海域不可避免会受污染,更有专家指如果污染物质存在人的体内,就可能导致“三致”,包括致癌致畸致突变。
《21世纪经济报道》13日报道指,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首席专家刘新华表示,福岛大量核废水向太平洋排放后,必将导致放射性核素在排放点附近海域的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物中富集,部分核素将随洋流等向其他海域迁移、扩散。日本是中国的近邻,不论日本排放核废水是采取近岸排放还是远洋公共海域排放,放射性核素都将随洋流在北太平洋海域扩散,中国管辖海域不可避免会受到放射性物质的跨界污染影响。
刘新华指,历史上发生的核事故,如切尔诺贝利和三哩岛核事故发生后,都是大气释放,没有发生过类似福岛核事故产生大量废水的核事故,因此,也没有核事故处理后废水向海洋排放的先例。刘新华又指,目前不存在由国际第三方机构对处理后核废水进行检验再排海的规定,也没有相关的检验程序和标准。
郑州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教授李顺义指出,核废水排入大海以后,首先会影响到周边国家,然后经过海洋的大洋环流,十年以后,整个太平洋将会受到全部的污染。它如果存在人的体内,就可能导致“三致”,包括致癌致畸致突变,对人的遗传基因有重大的影响。
专家称日本违联合国公约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霍政欣则表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日本政府如果将核废水排入海洋,将构成典型的海洋环境污染行为,不仅有违于国际道义,也应承担相应的国际法责任。该公约明确规定了各国有保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和责任。日本也有义务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发布的分析指出,虽然很多人认为由于洋流走向,中国海域受的影响很小,但是要知道环太平洋是中国远洋渔船前往的主要渔场,最近五六年中国远洋渔获总量都维持在200万吨左右,几乎三分之二都是在环太平洋捕捞的。可见,整个太平洋的安全与中国渔业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