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记者遭男同事殴毙 癌父不满对方转移财产坚持申诉终获受理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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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记者陈婷两年前被曾喜欢她的同事崔某殴打,结果深度昏迷近5个月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年仅32岁。
虽然崔某故意伤害罪成,二审获刑15年,还须赔偿陈婷父母64万余元人民币,不过他被发现早在监视居住期间,便与其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及将名下所有财产划分给了前妻,对陈家的赔偿则至今没有到位。
陈婷的父亲陈涛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结果,坚持上诉,至周日(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回应,强调该院将对案件进行审查,并承诺落实赔偿问题。

案件发生于2019年3月19日,当日早上女儿上班时,陈涛还叮嘱她车子限号,没想到这成了两父女最后一次交流。翌日凌晨1时许,陈涛夫妇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后只见两名警察要求陈涛跟他们走一趟到天津市人民医院。到院后,陈涛才发现女儿蓬头散发,插著管子地躺在病床上,即使经过医生们的抢救,也仅能靠呼吸机、升压泵等维持生命体征。同年8月11日凌晨,她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面对独生女儿香消玉殒,陈涛与老伴十分悲痛,陈母直到现在还会经常在半夜突然哭泣,不愿吃饭且时常胡言乱语,在陈涛眼中,老伴已经精神失常。而杀死女儿的疑犯,则竟然是其男同事崔某。

庭审期间,陈涛听说崔某曾喜欢陈婷,然而闭路电视却拍到崔某殴打女方一幕,显示他在车内揪着女方的头发猛烈撞击其头部,“20多秒后,人都不动了,他还用力击打后脑勺”。经过两次伤情鉴定,陈婷被鉴定为重伤二级。去年12月2日,案件经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原判。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家庭陷入瘫痪状态、如今更癌症复发的陈涛无法接受,他不顾医生嘱托,宁愿不住院不手术,也要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事件,希望为女儿讨回公道,“我现在住院,女儿的事就要搁置,老伴儿也没人照顾,我也没有钱看病住院了”。

陈涛表示,法院裁定崔某需要赔偿的经济损失,原应在去年9月21日前付清,但却至今没有到位,上月他就此询问法院时,竟被告知崔某无偿还能力,其名下也无房产和任何财产。不过经追问,他得知崔某早在2019年3月28日,即被监视居住期间,就与其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名下所有财产划分给了前妻。为此律师孙阔认为,这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崔某可能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另一能是公安机关没有尽到职责。

另一资深刑事律师付成晨则表示,崔某案发时已将陈婷殴打至死亡边缘,且归案后仅告知民警死者是因喝酒不省人事,直到证据确凿时才承认自己罪行,加上他被监视居住期间恶意转移财产致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因此,综合上述事实,付认为崔某主观恶性较大、不具有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也极大,15年的量刑畸轻。付又认为,案件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案件,按规定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

至周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于通过官方微博表示,已注意到舆论对案件的关注,该院将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对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陈涛当晚公开回应,指苦等747天后终于得到回应,当天公安局、法院和街道等10多名人员已一同前往他家了解情况,并承诺于周六(10日)前落实赔偿问题。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