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制︱栗战书:将有效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 提高香港治理效能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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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早前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人大常委会今日(30日)通过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即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新华社报道,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经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及二,自3月31日起施行。
在上述表决完成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发表讲话指出,随着香港选举制度的完善和实施,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将得到有效落实,香港治理效能将显著提高,香港各种深层次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栗战书说,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完善后的香港选举制度,对选举委员会进行重新建构并增加赋权,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继续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并赋予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建立健全有关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机制等,形成了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的民主选举制度。

他表示,这些宪制性制度安排,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法治基础和民意基础,对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和“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他强调,随着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完善和实施,随着“爱国者治港”原则的有效贯彻,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将得到有效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治理效能将显著提高,香港各种深层次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香港将实现长治久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