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税|海关总署:4.10日前启运并5.13前进口 不加征84%关税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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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周三(9日)宣布提高美国商品关税至84%,以报复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译川普)周三(9日)起对中国产品征税104%。中国海关总署同日就有关执行事项发布公告,称自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的,并于4月10日12时01分至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下称“在途货物”),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中国海关总署就对美加征84%关税措施,公布执行事项公告。(视觉中国)

海关总署在执行事项公告指出,所有4月10日12时01分起申报、进口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货物,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现行适用的最惠国税率或暂定税率与已实施的加征关税税率之和)基础上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对于“在途货物”,进口企业可申请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但需自行核实原产于美国进口货物的运输情况,确认装载有关货物的运输工具是于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从启运地启运,且相关货物于5月13日24时前申报进口。在确认有关进口货物符合“在途货物”的规定后,可向海关申请退还相关税款及利息,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中美关系:2021年1月21日,中国北京一间美国企业大楼外有中美两国国旗随风飘扬。(Reut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