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制|张晓明:泛民爱国者仍可依法当选 立法会保留批评声音
全国人大昨日(11日)以高票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1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晓明,副主任邓中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介绍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张晓明指出,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就香港议题作出重大决定,体现中央高度重视香港事务,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与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一套组合拳,以阻断反中乱港势力体制内夺权。他强调,反对派特别是“泛民主派”也有爱国者,将来仍然可以依法参选、依法当选。立法会仍然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包括批评政府的声音。
第五界别人士国家意识强
有记者提问,为什么要在选委会当中增加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作为第五界别?
邓中华表示,在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中,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是选委会的当然委员,部分港区全国政协委员也是选委会的委员。在新的制度中,全国人大代表继续是当然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中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都将成为选委会的委员,即这些政协委员也都是选委会的当然委员。
而增加“全国性团体中香港成员的代表”,是考虑到这些香港人士参与全国性团体的活动,对国家事务有比较多的了解。第五界别人士国家意识强,由他们担任选委会委员,有利于在选委会中强化国家元素,把维护国家利益和维护香港利益有机结合起来。
张晓明:被美国制裁我们“深以为荣”
至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称香港民主的进程受到打击,张晓明反驳,美国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对选举法律进行修改,却对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法律的修改如此感兴趣,如此神经质,如此横加干预。他反问,去年美国总统大选出现那么多的乱象,在1月6日发生了暴力冲击国会山事件之后,“美国的政客们还有什么道德资本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指手划脚?”
谈及被美国制裁一事,张晓明称,“我们港澳办的同事包括夏宝龙主任,包括今天在座的邓中华主任和我本人,去年都被美国政府列入所谓的制裁名单,对此我们都深以为荣,当然对于这类制裁,我们历来奉行来而不往非礼也的原则,我们回应的反制措施也一定会让他们长记性的!”
中央支持香港循序渐进发展民主制度
被问到中央理解的普选是怎样时,张晓明称,此次人大决定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对基本法第45条、第68条没有改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因此,这两条所确立的香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选举最终达至普选的目标不会改变。
他强调,中央政府从来都坚定支持香港循序渐进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普选包含了普及而平等的选举的含义,至于具体的普选制度怎么安排,应该依据“一国两制”方针、从香港实际情况出发,按照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加以规定。
至于立法过程和修法程序是否考虑香港市民的意见,张勇表示,已征询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政府主要官员、立法机关负责人,还有香港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此外,人大会议期间,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对决定草案又进行了反复的审议,提出了不少完善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和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下一步会继续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继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
“决定+修法”是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选度制度
有记者问到,中央为什么要以“决定+修法”的方式,而不是依照“五步曲”由香港本地启动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程序?
张勇表示,这些年香港出现的乱象表明,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存在制度性漏洞和缺陷,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反中乱港分子利用选举方面的制度漏洞进入政权机关。二是反中乱港分子利用程序方面的制度缺陷,刻意破坏宪制秩序和有效管治。
他提及,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曾经作出决定,明确规定2017年第五任行政长官可以实行普选;201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再次作出决定,进一步规定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实行普选的路线图、时间表。但反中乱港人士利《基本法》五部曲否决普选方案,导致目标遥遥无期。这次采用“决定+修法”是宪法权力,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选度制度。
“修例风波”乱局不能重演
有记者提问,人大决定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以候选人的政治立场来排除居民参选的权利,是否与基本法所保障的权利有所冲突?
邓中华表示,作出这样一个设计的目的就是要把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之外,确保行政长官、立法会议员、选委会委员都是由真正的爱国者担任。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与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居民的权利,包括香港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两回事,不存在任何的矛盾和冲突。他反问,如果任由反中乱港分子占据香港特区政权架构的核心岗位,香港将会变成什么样,并强调“修例风波”的乱局绝不能在香港重演。
有记者问及,扩大特区选举委员会的权力,除了推选特首还将负责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有人质疑这是“民主的倒退”,这是否不符合基本法“循序渐进”的规定?
邓中华指出,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来选举产生立法会的部分议员,参与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提名,有助于突破某个界别、某个地区、某个团体的利益局限性,补充现行制度下功能组别和分区直选代表性的不足,使立法会更好地代表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
选委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部分议员,使得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在选民基础上有了共同点,有利于行政和立法的顺畅沟通,有利于巩固基本法所规定的行政主导体制。从实际情况来看,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立法会的部分议员,这样的做法原来就有,不能说恢复过去的做法就是“倒退”。“循序渐进”不能理解为每一次的选举直选成分都一定要增加,只要总的方向和趋势是扩大民主,能更好地维护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保障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和根本福祉,这样的制度就是好制度。
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官方是否有具体的时间表?香港今年9月是否还会举行立法会的换届选举呢?到时候是不是会采用新的选举制度规定?
张勇回应称,根据全国人大决定的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尽快开展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工作,修改后,香港将会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修改后的附件一、附件二尽快修改香港本地的具体选举法律。
至于下一届立法会什么时候选,去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经作出过一份决定,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这项决定规定了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不少于一年,直到第七届立法会的任期开始为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这份决定,香港特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修修订后的附件一、附件二和本地有关法律的规定,自行决定什么时候举行下一届立法会选举。
泛民爱国者仍可依法当选
被问及改革进行之后温和的反对派还能不能当选立法会议员,张晓明称,中央强调“爱国者治港”,不是说要在香港的社会政治生活当中搞“清一色”。有两个政策界限:第一,不爱国的人不能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架构或者管治架构,不等于说他们不能在香港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只是说他们不能够参与管治。
第二,把不爱国的人特别是反中乱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架构之外,不等于说把所有的反对派或者范围更广一点的泛民主派全部排斥在管治架构之外,因为反中乱港分子和反对派特别是“泛民主派”是不能简单划等号的,反对派特别是“泛民主派”里面也有爱国者,他们将来仍然可以依法参选、依法当选。将来香港立法会的民意代表性会更加的广泛,立法会里面仍然可以听到不同的声音,包括批评政府的声音。不同的是,可能再也见不到在立法会做那种宣示的丑恶表演的议员,见不到在立法会里面肆意“拉布”甚至大打出手的议员。
教育领域需要正本清源、拨乱反正
有记者问及,从去年开始,中央就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包括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这次全国人大就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又作出了决定,下一步中央又会完善哪些制度?
张晓明表示,香港回归以来,一个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迟迟未立的问题,一个是香港的政制不断发展的问题,一直是困扰香港社会的两大制度性问题。前者是加剧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不设防的状况,后者是加剧了香港社会的政治乱局。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实施,解决了前一个问题;现在全国人大和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主要是解决后面这个问题。
至于中央下一步还可能采取哪些制度改革,张晓明指出,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有关决议已经讲得很清楚,对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已经作了总体部署,特别提到要完善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的相关制度和机制,也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制度建设。所有这些制度完善都会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在基本法的框架内来推进,在某些领域,比如教育领域,确实需要注意一些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工作,这些都需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香港社会各界来共同参与。
完善选举制度与国安法是一套组合拳
张晓明谈及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意义和影响。第一,这是修补香港法律制度漏洞和缺陷的必要之举,有利于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近几年来,香港社会出现的乱象表明,包括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在内的选举制度存在明确的漏洞和缺陷,尤其是选举制度的安全性不足,使反中乱港分子得以通过选举进入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和其他治理架构,使外部势力得以通过多种方式深度的干预和渗透香港事务,并为他们从事危害国家的安全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必须亡羊补牢,从制度层面来防范和化解有关风险。完善选举制度也是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总体部署的重要一步,是“一国两制”在实践中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
第二,这是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的治本之策,有利于香港实现长治久安。“修例风波”演变为社会动乱,充分证明香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治问题,而且不是有的人说的选举制度要不要民主,民主步伐快一点还是慢一点的问题,而是涉及夺权与反夺权、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较量,在这个问题上没有退让的余地。完善选举制度就是要运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所具有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决定权,阻断反中乱港势力体制内夺权的通道,它与制定香港国安法其实是一套组合拳,将釜底抽薪,有效治理挑战香港特别行政区现在持续的种种乱象,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稳定、政权安全。
第三,这是立足香港的实际情况作出的适当选择,有利于推进香港的民主制度循序渐进、稳健发展。香港民主制度付诸实践的时间并不长,本身就需要在实践当中不断地探索和完善。这次完善选举制度的重点是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进行调整优化,并且赋予它新的职能,除了可以继续选举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之外,还有权选举产生立法会部分议员,并参与立法会所有议员候选人的提名。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构建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使香港的民主步伐走得更加稳健。
第四,这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现行选举制度的缺陷和它的不确定状态是香港社会高度政治化或者“泛政治化”的催化剂,反中乱港分子登堂入室之后肆意操弄政治议题。完善选举制度之后,无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是社会各界人士,将有条件集中精力抓经济、谋发展,破解住房难和其他突出的民生问题,推动香港更好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更顺畅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升香港的国际竞争力,香港有望从此摆脱政治争拗的羁绊。
第五,这是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制度保障,有利于“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这次完善选举制度,设立必要的安全阀,就是为了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从而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张晓明称,常言道“治重病用猛药”,对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也要动大手术,这是一个微创手术。微创手术的特点就是创口小、探入深、术后恢复比较快。这次香港的选举制度动了手术之后,香港民主制度的机体会恢复健康,香港社会的活力会充分释放,香港居民会更加安居乐业。
张晓明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这是继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中央治港又一重大举措,在“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他指出,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就香港议题作出重大决定,充分体现中央对香港事务的高度重视,也集中体现了习近平的治港方略。全国人大会议在通过草案后,全场掌声雷动,张晓明认为是表达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心声,显示国家意志不可撼动。
昨日经表决通过后,草案内容随即曝光,当中规定香港设立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社会整体利益的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行政长官候任人、立法会部分议员,以及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等事宜。
选委会将增至1,500人,分成五大界别,包括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基层、劳工和宗教等界;立法会议员、地区组织代表等界;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的代表界等。
行政长官由选委会选出,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候选人须获得选委会不少于188名委员联合提名,5个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少于15名。选举委员会以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选出特首候任人,特首候任人须获得选委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支持。
立法会议员每届90人,通过选举委员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接选举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