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杀两名精神病女子“配冥婚”卖尸谋利 甘肃汉被执行死刑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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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男子马崇华于2016年先后将两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骗出杀害后,出售尸体到陕西省配“冥婚”谋利,早前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于2月8日(周一)执行死刑。

案情显示,马崇华曾因拐卖妇女被判刑。2016年3月,年过六旬的马崇华得知陕西省神木县一名村民需要购买尸体为其叔父配“冥婚”,便四处寻找智障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马崇华得知甘肃省庆阳市45岁的刘彩霞患有精神病,与其母亲共同生活,便以为刘彩霞介绍对象为名前往其家,并从黑市购买盐酸异丙嗪和盐酸氯丙嗪注射液、五氟利多片口服药等镇静类药物。

同年4月,马崇华向刘彩霞母亲谎称他已给刘彩霞找到对象,为刘彩霞注射一支盐酸异丙嗪,搭乘出租车将刘彩霞带至一处废弃窑洞。马崇华然后多次为刘彩霞注射盐酸异丙嗪,致刘彩霞死亡。马崇华最后将刘彩霞的尸体出售给陕西省神木县的村民,获利35000元(人民币,下同)。

马崇华杀害刘彩霞后随即再次作案,在甘肃省镇原县与他人合谋诱骗51岁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安福荣,并将安福荣带至当地一处废弃窑洞,为其注射盐酸氯丙嗪致其死亡。马崇华与一名男子商定以42000元的价格将安福荣的尸体卖给该男子,该男子原意利用该尸体为其父亲配“冥婚”。最终马崇华在运载安福荣的尸体往陕西省榆林市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2019年7月,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崇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崇华上诉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指,马崇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马崇华利用配“冥婚”陋俗,为出售尸体非法谋利,拐骗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采用大量注射镇定类药物的方式致死二人,犯罪动机卑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为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马崇华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