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父母挖出死亡12年女儿尸骨 以8万元之价售出配“冥婚”
内地部分地区仍然流传冥婚(亦称阴婚)的民间习俗,通俗来说就是为死去的人找配偶,惹来争议不断。
据陆媒报道,河北黄骅市市民李清山早前反映其兄弟李清风的妻子康菲菲的坟墓深夜被人盗挖,尸骨及陪葬的“三金”下落不明。
警方介入侦查发现,原来正是康菲菲的亲生父母把去世12年的女儿的墓挖开,将其尸骨以8万元人民币之价卖予别人配了冥婚。
虽然事件令人不寒而栗,但据康女的父母自述,他们之所以取走女儿尸骨,只是为了给女儿配冥婚,找个好归宿,等过年过节时有人为她烧烧纸,并承认收了男家一方8万元彩礼钱,称这些钱待女儿“出嫁”时会回过去。
据指,当他们打开棺材时,发现女儿衣服还完好无缺,下葬时扎的小辫也保持着,只是皮肤和身上的肉都已不见了,仅剩下骨头。二人于是用被褥子把尸骨兜起,之后回填坟墓,专门按当地风俗放了一个大红萝卜,因为“一个萝卜一个坑”,不能让棺材空着。
而所谓“三金”,即指两个金耳环、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手镯,由于由于饱经岁月的沧桑,其颜色已变得黯淡无光,且夹杂毛发及泥土,康女父母则把它们装在一个红色胶袋中,并指这些应归娘家所得,但他们不会要,会作为嫁妆给女儿陪葬。
至于康女父母要为死去的女儿配冥婚的原因也令人心酸。原来,康女12年前在婆家喝农药自杀,康家认定女儿是受了委屈才非正常死亡。两家人虽然一直就死因各执己见,但对康女坟墓未有影响。
直到12年后,康家发现男方祖坟被迁走,只剩下女儿的“孤坟”留在了原处,并认为是李家抛弃了女儿,心痛之下故打算“迁坟”为女儿找个好归宿,才有了冥婚一事。
日前,警方表示由于康家是康菲菲的直系亲属,有血缘关系且有权取走其尸骨,故事件不算盗窃。
不过康菲菲的丈夫李清风对此很不满,强调康女埋在他家的祖坟中,他们又结了婚,死后要合葬在一起,如果娘家人盗走不算盗窃的话,那是否意味着他们“今天高兴就今天盗一次,过几年高兴就再盗一次,盗一次卖一次”。
而李清风的父亲李卫军也批评:“他们娘家人半夜偷走了我儿媳妇的尸骨,不仅侮辱了我的儿媳妇,也侮辱了我们这些活著的人。”
据《刑法》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者可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近亲属“迁坟”却鲜有受到追究,原因是法律对于配冥婚,以及对尸体的所有权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界对此也意见不一,有律师向陆媒表示,如尸骨被约定埋在婆家一边,那合法占有者就是婆家,未经婆家人同意掘走尸骨就属于盗窃。而“三金”是双方约定下葬时随死者入葬,占有权应与尸骨保持一致。不过亦有律师认为,在没有孩子的情况下,姻亲关系随着女方离世便消失,那么尸体管理权就归属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