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副市长陈刚受贿近1.3亿判囚15年 曾被视为“政坛新星”

撰文: 苏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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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科协原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陈刚受贿一案,一审被判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陈刚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月5日,陈刚庭审现场画面。(微博@新华视点)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8年,陈刚利用担任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书记处书记、常委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企业在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性质变更、规划指标调整、项目审批验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28亿元。

法院认为,陈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陈刚在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时向办案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归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刚是“京官”中的典型。(视觉中国)

资料显示,1966年出生的陈刚,此前仕途顺畅,2002年就担任被视为“肥差”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主任,2006年,年仅40岁的陈刚出任北京市副市长,是当时北京市乃至全中国政坛上的一颗耀眼新星。

2012年,陈刚升任北京市委常委,又在下半年的中共十八大上入选中央候补委员。然而2017年2月,陈刚却卸任北京市委常委、委员职务,转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任职。

2018年3月,中共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再保留,陈刚进入中国科协,任中国科协党组成员。2019年1月6日晚,官方通报了陈刚落马被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