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小民判死︱中纪委首披露涉“拉票贿选” 受贿近18亿破贪官纪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17.88亿余元人民币,被法院判处死刑。对此案件,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新发文《赖小民案以案促改工作启示》,文中提到关于赖小民诸多违纪违法细节,其中不乏首次披露。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8日发文直言,赖小民案是弃守金融风险底线、以稀缺金融资源为筹码谋取私利的贪腐大案。这也是官方第一次这样总结赖小民案。
文中称,此案集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金融乱象和金融腐败叠加于一体,擅权妄为、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甘于被“围猎”成为其腐败犯罪行为的关键词,呈现复杂多样的形态和特点。
具体有4个方面:排斥中共领导,偏离主责主业;滥用金融资源,大搞权钱交易;漂白贪腐手段,实施“内行作案”;信奉“利益均沾”,形成抱团腐败。
赖小民敛财被认为是“毫无忌惮、近乎疯狂”。2020年1月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中曾披露,赖小民在北京某小区内一处房屋专门用来存放现金,暗语称该房屋为“超市”,里面存放的现金达两个多亿。
赖小民2亿现金墙曝光(点击大图浏览):
文中还指出,赖小民打着支持国家战略旗号,滥设机构、盲目发债,将募集资金投向国家政策明确限制的房地产等行业领域;其深谙各类行业规则,喜欢打着“市场化”幌子,大肆利用制度漏洞操纵实施腐败犯罪,大搞曲线获利、期权腐败;赖小民通过在实际价格基础上大幅度加价中标华融公司项目,在华融入股其他公司过程中收取“顾问费”等方式,伙同他人套取公款。
上述内容中,“大搞曲线获利、期权腐败”“大幅度加价中标项目”“收取顾问费”等都是官方首次具体提及。此外,文中还提到,赖小民用手中掌握的稀缺金融资源不择手段搞政治投机、拉票贿选。这也是官方首次指明赖小民“拉票贿选”。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中还披露,赖小民背离中共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对监管机构的部署要求置若罔闻,甚至公然发表质疑言论。
对于“公然发表质疑言论”,具体的中共官方此前并未专门提及。不过,据《北京青年报》旗下微信公众号“政知圈”消息,《国家监察》纪录片曾提到,2015年以来银监会多次对华融公司的经营风险等问题予以警示,要求华融公司控制债务规模、回归主业。但赖小民“不以为然,甚至斥责监管人员不专业,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据悉,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对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通报,2008年至2018年,赖小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这一数字创下了1949年中共建政以来贪官受贿的最高纪录。作为副部级高官,赖小民的贪腐“成绩”不仅轻松超过正部级大员、中共陕西原省委书记赵正永的7.17亿余元,也秒杀了山西省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的10.4亿余元,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首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