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立法制止餐饮浪费 网络平台未审核“大胃王”内容将被追责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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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北京市政府发布制止餐饮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同时,网络平台亦不得播出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影音内容。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外卖、网络直播平台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提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推进、单位主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
征求意见稿定义何谓“餐饮浪费”,即是指在餐饮服务和消费中,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品不珍惜、不合理使用或者不必要的废弃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征求意见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应从食材采购、储存管理、加工制作、就餐服务、外卖配送等各环节加强管理,同时遵守配置小份菜、小份量主食;张贴或摆放文明用餐、反对浪费标识;设立劝导员;配备公勺公筷,提供打包服务等规定。
此外,征求意见稿表明网络影音资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审核,发现有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影音资讯要及时制止、停止传输,情节严重更要立即停止提供服务。网络影音资讯服务提供者如果违反规定,将会由网络信息管理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