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苍溪县5人偷越国边境 带来疫情输入风险被行政处罚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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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苍溪县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苍溪发布”周日(10日)消息,苍溪县居民张某某、李某某、杜某某、赵某某、江某等5人,结伙或单独偷越国(边)境,带来境外疫情输入风险,被边防机关查获并依法行政处罚,同步按要求开展了集中隔离医学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内地刑法规定,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包括“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为逃避法律制裁偷越国(边)境的”、“偷渡时对边防、公安人员等使用暴力相威胁的”、“介绍、引诱多人一起偷渡的”、“在偷越国(边)境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而非属情节严重的偷越国(边)境行为,一般不以犯罪论处,而是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批评教育,使其改正。这些情况包括边民、渔民为探亲访友、赶集、过境作业等原因偶尔非法出入国(边)境;为贪图省事而非法出入国(边)境;以及因听信他人唆使、不知道偷越围(边)境是违法行为而偷越国(边)境;在国(边)境地区误出误入等。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