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鸿沟|上海为尊重老人习惯通过“养老立法” 提供多方面便利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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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周三(30日)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条例》涉及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要为老年人交通出行、就医、办事等提供便利。《条例》合共十五章一百一十条,将于2021年3月20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报道,针对不少老年人仍然习惯传统的服务方式。《条例》提出,上海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在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时,应满足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的需求,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保留并完善传统服务方式。
《条例》亦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常住人口每千人四十平方米,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时优化调整。《条例》指,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保障达到一定照护等级的老年人依申请轮候入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资源统筹配置,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公平享受 。
另外,针对越来越多上海老人选择赴周边城市养老。《条例》就要求,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合作与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间合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推动上海老年人异地享受上海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等待遇。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