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澳大利亚葡萄酒征反倾销税 商务部:严格依法立案调查

撰文: 林芷莹
出版:更新:

中国商务部上月28日起对自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周四(3日)表示,中方调查机关将按照法律程序继续调查本案,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确定最终反倾销措施。

高峰表示,根据国内相关产业申请,今年8月18日,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11月27日作出初裁,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为自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9个月。

商务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立案、调查,采取相关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利,同时欢迎包括澳方在内的各利害关系方依法继续参与后续调查程序。

商务部11月27日发布公告指,应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申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调查,初步裁定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11月28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各公司保证金比率为107.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