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澳大利亚进口葡萄酒倾销 外交部强调符合法律法规国际惯例
撰文: 孙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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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今日(27日)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20年11月28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各公司保证金比率为107.1%—212.1%。
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当天例行记者会亦有作出回应,强调是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
赵立坚表示,中方对于发展中澳关系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中方始终认为,一个健康、稳定的中澳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利益。
赵立坚并强调,中方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外国输华产品采取相关措施,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也是对中国国内产业和消费者负责的行为。同时,相互尊重是各国间开展务实合作的基础和前提。澳方应切实秉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原则处理两国关系,多做有利于增进中澳互信,符合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精神的事,为两国务实合作创造良好条件。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