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福建发紧急通知:无核酸证明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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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未平之际,内地近月屡次在进口冷链食品中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亦被视为个别地区疫情反复的重要原因。
14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无核酸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上市。
通知要求,查清、查细、查实辖区内涉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底数;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并按照国务院、省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索取消毒证明,否则一律不准上市。
据陆媒梳理,今年6月以来,北京、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陕西、江苏等10余个省区,均曾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上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上月中旬,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已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对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作出了细致规定。样品一经发现核酸检测呈阳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对涉事物品临时封存、无害化处理,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对可能接触人员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等措施。
本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由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卫健委、市监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的《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强调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毕克新在上周四(12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已暂停出现员工聚集性感染企业的产品进口中国,涉及20个国家共99间生产企业,其中82间企业是在出现疫情后自主暂停对华出口。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