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海关总署: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 严防病毒输入
撰文: 姜庚宇
出版:更新: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今日(9日)发布由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卫健委、市监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的《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
该方案强调,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上述方案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作配合,其中,海关部门负责按规定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等。
地方人民政府则负责落实本地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属地责任,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消毒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则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消毒。承运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装运前后的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组织实施消毒。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