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反贪局长获刑5年:“指导”强奸犯脱罪 要挟嫌犯“感恩”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反贪局原局长罗建国于2019年被“双开”,大陆媒体指,罗建国涉嫌多宗罪案:他曾为帮强奸犯脱罪,笑纳其家人送的现金香烟;还曾为一医院院长隐瞒下犯罪线索,后要挟院长采购其介绍的医疗设备。
今年7月23日,湖南省资兴市法院一审以罗建国犯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万元。
宣判后,罗建国不服,提出上诉。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二审裁定书显示,今年9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驳回了罗建国的上诉请求。
现年47岁的罗建国,曾在检察系统工作多年。罗建国被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便发生在任职侦查监督科科长期间。法院判决书显示,他当时利用职务便利,包庇涉嫌强奸犯罪的李某(现已判刑4年半),使其不被追诉。
2012年4月22日晚,李某在嘉禾县馆强奸了被害人尹某。当晚,尹某向嘉禾县公安局报案,第二天,李某被刑拘。此后,李某父亲托关系“捞人”,送给罗建国1万元现金和4条香烟,请求帮儿子操作不批捕。
指点强奸案嫌犯家人收买证人
此后,罗建国“指点”李家人,去找受害者重新做一份口供,要受害者说自己和李某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但受害人没有更改陈述;罗建国于是转向证人:“那就只有让案发时在场的证人改证词,说李某和受害人是男女朋友,证明那天晚上他们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
因关键证人翻证,同年5月3日,嘉禾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李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据称,罗建国还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包庇涉嫌串通投标犯罪的嘉禾县医院院长黄某(现已判刑2年半),使其不被追诉。据悉,罗建国在了解黄某犯罪情况后,是私下告知黄某涉嫌犯罪,但他已帮忙隐瞒不被追究,要求黄某“感恩”,以后有事要帮忙。
2017年2月,嘉禾县医院计划采购超高档四维彩超等医疗设备。为拿销售提成(佣金),罗建国多次出面与某公司代理商一起宴请黄某等人,并以握有黄某的犯罪线索要挟,要求医院采购彩超项目上,必须确保一台这家公司的产品中标。最终,这家公司的彩超产品以24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中标。
此外,罗建国还曾经以威胁抓人的方式给国企追讨钱款,然而却扣下大部分资金与人私吞。
今年7月23日,湖南省资兴市法院对罗建国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罗建国犯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万元。罗建国退缴的贪污所得赃款7万元予以没收;继续追缴罗建国违法所得11万元。
宣判后,罗建国不服,提出上诉。今年9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