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客户经理为厅官父亲洗黑钱逾6400万 判监四年半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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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媒《中国基金报》4日报道指,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披露了浦发银行一名女客户经理为担任官员的父亲“洗黑钱”多达6400多万(人民币,下同)的细节。
报道指,现年31岁的高某丛在2014年至2018年四年多的时间里,多次根据父亲高守良的指示,为其收取、保管犯罪所得的巨额钱款,涉案金额达到6400多万。
高守良为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于2018年8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2019年3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经调查,高守良涉嫌受贿近1.8亿元(其中,1.1亿元未遂),涉嫌贪污164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0余万元。
报道指,高某丛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宣武支行公司金融部原客户经理。高某丛为父“洗黑钱”的手段,其中包括控制以他人名义开设的银行及证券帐户来掩人耳目,以及帮助父亲收取多达逾千万的现金等。
例如在2014年至2015年,高某丛以高守良朋友赵某的名义开设银行帐户、证券帐户并实际控制。在高守良多次将合计810余万元现金交其保管后,高某丛以赵某的名义购买理财产品,或通过银行ATM机将巨额现金存入上述银行帐户,后以赵某的名义进行股票交易,对高守良的犯罪所得钱款予以掩饰、隐瞒。
在2017年10月,高某丛以其和高守良实际控制的北京弘九阳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帮助高守良收取3000万元,后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股票交易,对高守良的犯罪所得钱款予以掩饰、隐瞒。
报道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某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高某丛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北京市高院驳回高某丛的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