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通过契税法税率上调至3%-5%买楼更贵? 陆媒:根本是误读
据国家税务总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1日闭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经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届时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其中《契税法》明确契税税率为3%-5%,基于内地目前1%-3%的实际税率,有自媒体解读为契税税率上调,甚至引起“今年不买房,明年多掏钱”的讨论,不过多个陆媒皆指契税上调的说法是误读。
契税是指对不动产契约所征收的税款,在内地买楼时需要缴付。《契税法》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此前的草案授权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规定其他减免税情形,但未明确具体范围。《契税法》细化了这一授权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减免征税情形的范围,规定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免征或减征契税。
另外,《契税法》明确契税税率为3%-5%。陆媒《上游新闻》报道指,基于内地目前1%-3%的实际税率,有自媒体解读为契税税率上调,可能引发买楼成本上升。报道指,契税上调的说法是误读。实际上,《契税法》出现之前,内地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也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
无论是明年9月开始实施的《契税法》,还是1997年实行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在明确税率后都紧接著一句话─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因人施策地对楼市进行调控。
本次《契税法》在继续赋予地方政府制定适用税率的同时,进一步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陆媒:《契税法》并不影响现有税率
浙江在线报道指,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的规范性文件《财税〔2016〕23号》明确提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表示,最新的《契税法》与《财税〔2016〕23号》并不冲突。这也就意味著,只要地方不做具体的相关调整,新《契税法》并不会影响现在的税率。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从全国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基本没有按照5%(征收契税)的,基本都是3%左右,很多城市出台的减免契税的政策后,契税也就在1%-3%。”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