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山东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有限期至年底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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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结束不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初到山东烟台、青岛,考察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不到一周后,山东政府周六(6日)印发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10条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加大免税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从文件发布之日至今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

李克强今6月1日赴山东省烟台市蓝色智谷科技园区考察,与中小微企业主交流。(中国政府网)

据悉,为了促进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山东政府在前期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再制定这10条措施。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执行。

除上述免税政策外,措施还明确,延长房租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经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将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减半收取今年12月31日前的房租,当地财政给予补贴或按规定减免业主相关税费。

5月26日晚,在山东济南环联商贸城夜市,夜市摊摊主、市民均有佩戴口罩。(中新社)

措施还明确,加强信贷资金支持。对保持现有抵押担保状态不变、承诺就业基本稳定的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其在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允许延期,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明年3月31日,免收罚息。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

措施提到,发展线上销售。鼓励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外贸出口平台、电商平台进行经营和销售,当地财政给予费用支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小微电商企业指导培训,所需费用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资金中列支。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