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新华社:维护国安只有“一国”之责,无“两制”之分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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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周四(28日)下午3时举行闭幕式,以2878票赞成、1票反对及6票弃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俗称“港版国安法”),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法律及执行机制。
新华社评论员同日刊文称,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又重申维护国家安全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分。
评论指出,“港版国安法”高票通过,充分表明中国在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的严正立场和坚定意志,充分体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共同信念和坚强决心。
评论还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也是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共同责任。
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香港绝不能成为一座国家安全“不设防”的城市,这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香港同胞来说,是一道“必答题”,绝非“选择题”。
评论重申,维护国家安全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分;又强调全国人大有关决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下一步有关立法,与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香港特别行政区仍然负有立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法律义务,应当不畏困难、勇于作为,尽早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
评论最后正告,反中乱港势力必须立即停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种外部势力必须立即终止干预香港事务和针对中国的各种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不要继续误判形势,切莫低估中国政府和全体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安全、统一,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强大意志、坚定决心和充分能力。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