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国民党吁尊重港人自治 陆委会批刻意回避港立法程序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早(22日)开幕,议程包括审议“港版国安法”,草案主要针对四类行为,包括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以及外部势力干预。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晨同日上午解说草案时,提到中央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关,可在港建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安职责。
在台湾,国民党呼吁北京政府尊重港人自治精神;陆委会则批评,中共此举是刻意回避香港立法会程序。
国民党:不应在缺乏与香港社会沟通前提下通过
国民党发言人洪于茜今日表示,台湾不分党派都很关心香港人民权益及局势,香港问题的恶化,对两岸关系发展产生直接且负面的影响,相关立法本应更谨慎,而不是在缺乏与香港社会沟通前提下通过。
洪于茜说,这次“港版国安法”的制定,等同绕过了香港立法会,直接为香港制订国安法律,侵害了港人自治精神,也违背香港回归时所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而港版国安法的制定恐怕只会造成香港更混乱的局势、港人更大的反感。
洪于茜说表示,国民党呼吁北京政府,尊重港人自治精神,审慎思考人大此次制定国安法是否必要,又或者只是让中共当局对香港的治理更为缺乏社会支持。她又指出,“国民党重申,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一国两制在台湾没有市场。”
陆委会:徒增港人不满及社会不稳
陆委会今天也以书面形式回应称,制定“港版国安法”反映中共缺乏自省能力,一味错将香港情势不稳定的根源,归咎于外部势力、“港独”分离主义,急欲立法防范其所谓的“国安漏洞”。且此一立法举措如属实,则刻意回避香港立法会程序。
陆委会强调,任何一个文明国家的法律,理应是人民的保护伞,而非箝制自由的枷锁。假借国安的名义,侵害香港民主人权自由,非但将徒增港人不满及社会不稳,更会升高各国人士在港风险,危及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陆委会指,会持续密注相关发展。
“港版国安法”全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多次咨询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意见,由去年《逃犯条例》风波爆发时已酝酿推出。
草案内容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区建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草案还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机构和执行机制,以及明确规定行政长官,应就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情况,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