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国安法】王晨说明草案细节:中央可在港设机构履行国安职责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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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第十三届三次会议今早(22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据新华社报道,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消息指,王晨表示,草案内容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区建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另外,草案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机构和执行机制,以及明确规定行政长官,应就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情况,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
王晨提出议案的原因称,反中乱港及外部敌对力干扰,基本法23条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来,法例在香港被别有用心的人污名、妖魔化,有被长期搁置风险。
他指出,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过程中遇到新情况,出现新风险、新挑战,香港的国家安全风险日益突出,特别去年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主张独立,公然污损国旗国徽,围攻中央驻港机构,暴力对抗警方执法,瘫痪政府立法会。此外,近年来外部势力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有关行为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危害国家主权,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制止和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