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原副省缪瑞林受贿案一审判囚10年半
在一审开庭三个多月后,江苏省原副省长缪瑞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今天(19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原副省长缪瑞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缪瑞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人民币;对缪瑞林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缪瑞林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与个人在企业项目审批、获取贷款、工程项目承揽、费用结算及亲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0万余元。
法院认为,缪瑞林的上述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8月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缪瑞林受贿一案。时隔三个多月,终于一审判决。
缪瑞林在2018年11月15日被查,中纪委4月28日宣布对其涉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进行“双开”处分。
经梳理发现,在“双开”通报中,被指“参加全国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的,缪瑞林还是第一人。
资料显示,现年55岁的缪瑞林是江苏本土官员,先是在江苏农林系统任职,后被空降至苏北的宿迁市,官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后缪瑞林于2013年重返南京,任职江苏副省长。2013年10月,时任南京市长季建业落马,两个月后,缪瑞林调任南京“补位”出任代市长。
据了解,除了季建业,缪瑞林与江苏官场落马的杨卫泽、仇和均有交集。
2011年至2015年,杨卫泽任职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彼时,2013年至2016年,缪瑞林担任江苏省副省长,南京市委副书记,南京市长。
而杨卫泽在2015年被宣布落马,同年因受贿被双开。 2016年12月14日杨卫泽以受贿罪获刑12年6个月。
2002年至2006年,缪瑞林任职宿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彼时,仇和正担任宿迁市委书记、宿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5年3月,已调任云南担任省委副书记的仇和被中纪委宣布落马。同年,中纪委称,仇和利用职务便利在官员选拔任用为他人谋取利益。
曾有媒体报道,在接受采访时,缪瑞林就曾主动透露,自己在省级机关工作时就与仇和相识,到宿迁工作也与仇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