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环球时报:香港一些法官滥用司法权甚至搞司法僭越
香港高等法院日前颁下判词,裁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使用属违反《基本法》,《禁蒙面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亦属违宪。
随后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其后指,高院的裁决违反《基本法》,认为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判断和决定;国务院港澳办亦指裁决是“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内地官媒《环球时报》周二(19日)发表题为《香港高院司法僭越,拨乱反正来得及时》的社评,直指香港一些法官“滥用司法权甚至搞司法僭越”。
社评指,高院的裁决“形成了普通民众不太容易看懂的司法僭越”,同时由于是高院的裁决会产生权威感,“香港高院就是利用了人们的这一心理,给他们对当前香港局势的错误立场和态度披上法律的外衣,其负面引导作用不容低估”。
社评其后称,“香港司法体系的运转很多时候受到了价值观和政治立场的驱使,而没有做到真正忠诚于法律精神”,更直指“一些法官更是背叛了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背叛了法律精神和司法职业伦理”。社评表示,司法是“止暴制乱”的重要一环,“但一些法官没有为恢复香港秩序履行他们应尽的责任,他们毫无原则地释放被警察抓捕的暴徒,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信号,使激进示威者们确信从事暴力活动乃至攻击警察都可以几乎没有代价,更加有恃无恐。”
社评表明“我们强烈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次迅速做出的表态。鉴于香港一些法官不断将错误的政治立场带到司法判决中来,我们在此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更加积极地依法采取各种行动,确保香港的司法在基本法的框架内运转,防止一些法官滥用司法权甚至搞司法僭越”。
社评又提到,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特区之内的各种权力都来自中央的赋予,中国不需理会西方舆论对“中央政府干预香港高度自治”的诽谤,“香港该如何治理,无需看美国和西方政客们的脸色”。社评在最后更指,对于美国国务卿蓬佩奥等“西方势力”对香港的表态,“华盛顿不要高估了它手里所能干预香港事务的牌,其实在香港的大是大非面前,在香港的历史性选择面前,美国人手里的那点牌甚么都不是”。
此外,《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亦有在微博上发文,称高院的裁决“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它鼓舞了暴徒,给香港警队制造了困惑”,并批评“香港高院在这件事上明显站到了激进示威者的一边,他们的裁决是对香港止暴制乱行动的一次釜底抽薪”。
(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