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回忆】原型疑凶找到但过追诉期 内地网民万人投票支持追责

撰文: 姜庚宇
出版:更新:

韩国真人真事改编电影《杀人回忆》由著名导演奉俊昊、影帝宋康昊和金相庆主演,改编自韩国十大凶杀案之一“华城连环杀人案”,案件发生于1986年9月15日到1991年4月3日,京畿道华城附近的村庄5年间有10名女子受害,仅1人幸存。

韩国警方昨日(18日)宣布,发现一名正因另一宗谋杀案于狱中服刑的男子的DNA,与上诉33年前的悬案疑凶DNA一致,并公布疑犯容貌。但由于案件已经过追诉期,警方表示无法处罚疑犯,惟考虑到案件受到国民极大关心,正研究是否公开疑犯的具体身份。

消息在内地微博引发热议,登上热搜榜单。网民就疑犯是否应该被追责、具体身份是否应公开等议题展开激烈讨论。其中一则投票,截至今天(19日)下午4时50分,有1万人支持追责,仅400余人反对。

《新京报》一则投票“公诉期已过是否该追责杀人犯”,截至19日下午4时50分,有1万人支持追责,仅400余人反对。(微博截图)

韩国警方昨指出,一个月前翻查“华城连环杀人事件”受害者留下的证据,发现到衣物上出现第三者的DNA,对比发现与现在收监的一名50多岁李姓男子一致,更公开其容貌。

该名李姓男子当年犯案手法极其残忍,主要以绑架、性侵和勒死为主,第一宗杀人案发生于1986年9月14日,一位69岁的婆婆在回家途中被勒死,被发现时下半身赤裸且趴在田里,手脚更被“X字捆绑”。其后5年间陆续出现受害人,年龄由13岁到69岁,最恐怖是凶手会将异物塞进死者下体,包括“9块水蜜桃”、叉、汤匙和原子笔等,嘴巴通常亦会被袜、手巾或内裤塞住。

右图为疑凶李姓男子在狱中的容貌。(MBN影片截图)

2006年4月,因案件已发生超过20年,法律追诉期已过去,就算找到真凶,亦不能再拘捕起诉。不过,由于案件严重,一直受韩国人关注,更曾被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警方指正研究是否公开疑犯的具体身份。

而由于电影《杀人回忆》曾在内地拥有极高关注度,消息一出就立即在内地网络引发剧烈反响。不少网民怒问韩国警方为何不对疑犯追责,还有人认为疑犯应被判处死刑:

+1

公诉期就是扯淡,法律的一大漏洞。
法律是死的,案件诸多因素的限制是活的。绝对应该(追诉),灵活变通才可以推进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
如果过了追诉时效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那还要法律伸张什么狗屁正义?!
他们的法律就是这样的,有点奇怪,看韩剧的时候就看到了

但亦有网民指出,韩国的法律追诉时效一过就不会追究责任,“该与不该自有法律规定,如果韩国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也可起诉那便可以,如果没有那便是不可以。”

对于公开疑犯资料,有13.9万人支持,8000多人反对。(微博截图)

另外,对于韩国警方是否应公开疑犯资料,截至19日下午5时,微博网民有13.9万人投票支持,8000多人反对。

而据内地《上观新闻》报道,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周筱赟表示,各国刑法其实都存在追诉时效的规定。这是因为从法律的角度一般认为,经过长时间不再犯罪,行为人已经主动自我矫正,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和保障人权的精神。

内地凡立案即“无限追诉时效”

报道指,中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刑法》都有明确的诉讼时效规定。中国《刑法》第87至89条就是关于“时效”的专门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周筱赟指出,在中国,追诉时效只适用于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犯罪行为。只要办案机关立案侦查,就是无限追诉时效,即使行为人逃避侦查而未到案。

至于本港法律,则并未对刑事案设下追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