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凶手免死 华裔律师:死刑判决过程长章家精神负担大

撰文: 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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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的陪审团虽然早前已裁定29岁被告基斯滕森罪名成立,但在量刑阶段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官依例判处基斯滕森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知名华裔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程绍铭解释,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涉及死刑的量刑判决必须由陪审团而非法官决定,且必须12名陪审员都有一致意见。

《美国之音》引述程绍铭透露,基斯滕森无法被判处死刑,“最大的问题是12个陪审团的人中有两个人认为他有精神病,或者有其他问题,所以就不同意判死刑,12个陪审团成员没有达成一致,就不能判死刑。”

章莹颖尸体至今仍未寻获。(联邦检察官办公室)

程绍铭亦不讳言,美国许多州份已经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州份则对使用死刑非常谨慎,且所有死刑判决都必须上报美国最高法院覆核,旷日持久,“死刑判决后可以上诉,还可以翻案,整个过程很漫长,一直到执行死刑,前后可能要七八年的时间,在最终结果出来前,对(章莹颖)家属也是一个很大的精神负担。”

事实上,美国共有21个州份废除死刑,包括章莹颖案所在的伊利诺伊州。保留死刑的州份在2018年共有25人被执行死刑,至于联邦司法系统和美军系统内则共有62名待处决的死刑犯。值得一提是,美国联邦政府自1988年恢复执行死刑,30多年来总共只处决3人。

(美国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