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长涉性侵5学生刑拘 警方被指事后未对受害人做身体检查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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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绥中县一名小学50岁男校长,因涉嫌强奸、猥亵该校5名五年级女学生,今年5月尾被捕,并于近日遭刑拘。
陆媒《澎湃新闻》星期三(10日)的报道指,受害女童的家长表示警方事后未对涉案女童进行身体检查,而且女童也没有接受心理辅导。
涉事学校为高台镇水口小学,官方早前通报称,2018年3月至11月间,校长王某军先后3次在学校电脑室及家中强行与该校一名学生发生性关系,另有4名学生称被他猥亵。
几位受害女童的家长称,学校为本年“六一”儿童节彩排节目期间,一名女童哭了,说遭校长摸了,孩子们聚在一起,几个女童都说自己也被校长摸过。至5月31日,有家长带女儿报警求助。
官方早前通报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受害学生的心理疏导”,但有受害女童家长表示,自家女儿并没有接受心理辅导。受害女童家长又表示,报警后,警方带部分女童去医院妇科做身体检查,但最终没有做成,“人家说只能检查外表,里面不能给检查”,家长至今并不知道女儿到底受到了甚么程度的侵害。
官方:涉事小学校长不归教育局直接管理
绥中县教育局局长徐绍东被问及任命校长时是否考察其过往履历,徐绍东解释说,高台镇水口小学的校长不归教育局直接管理,而是归高台镇中心小学管理,“教育局监管法人学校,村小不是法人学校”。官方通报指,高台镇中心小学校长黄某、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存在监管不力、重大事项不报告等问题,目前已被免职。
根据资料,内地的“村小”是指设立在农村地区归行政村办的小学,是学校系统最基层的教育机构。村小有时不设校长,只设主任教师,由乡镇任免,隶属学区小学管理。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