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前董事长涉猥亵女童】王振华被批捕 上海警方披露最新案情
内地房地产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日前涉嫌在上海一间酒店猥亵一名9岁女童,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今天(10日)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王振华以及同案有关的一名周姓女子,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上海公安局普陀分局发出通报,指综合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其他证人证言等证据,王振华的行为涉嫌构成猥亵儿童罪。警方强调,将全面查清案情,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秉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对这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
7月3日下午,多家媒体曝出新城控股集团时任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女童,被上海警方采取强制措施。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报:涉嫌猥亵儿童的嫌疑人王振华于7月1日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案嫌疑人周某某7月2日到公安机关自首。目前二人已被刑事拘留。
当晚,新城控股董事会以8票同意、0反对、0票弃权,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王振华之子)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此后数日,新城控股股票连连跌停,市值蒸发将近500亿元(人民币.下同)。
7月5日,新城控股发出公开信,表示对受害人、受害家庭蒙受的巨大痛苦,深感歉意与不安。
7月8日,上海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决定撤销王振华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
资料显示,王振华,现年50多岁,江苏常州武进人,是新城控股董事长,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王振华身兼诸多社会职务,诸如上海市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代表,并在全国工商联、江苏省工商联等任职,还获得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等荣誉。
有知情人称,周某某与王振华同为江苏常州武进人,相识于20年前。当时,王振华已经从棉纺车间主任投身房地产行业,创办自己的公司,周某在当地一工厂当女工,“年轻时的周某很漂亮,与丈夫离婚后,周某逐渐发展为王振华的情妇。”
事件曝光后,内地的互联网一度将有关消息屏蔽,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新华社均发声,要求查清背后利益输送。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