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放宽7大领域限制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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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周日(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7月30日开始实施。
其中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原有的48条减至40条,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外资进入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讯以及油气勘探开发等行业的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或取消。

内地发布新版“负面清单”,放宽7大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资料图片)

据新华社报道,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中国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国民待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负面淸单之外的领域单独针对外资设置准入限制。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放宽或取消了7大领域的外商投资限制:

交通运输: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需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基础设施: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般的限制
文化: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增值电讯:取消国内多方通讯、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农业: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
采矿业: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
制造业: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习近平上周五(28日)在G20峰会发表讲话时提到这些开放措施,并指中国将进一步降低关税水平,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大幅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路透社)

自贸区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至于2019年版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则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取消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此外,两部门同日还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涵盖电子资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外资可以在这些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同样于7月30日起施行。

国家主席习近平6月28日在G20峰会发表讲话时曾提到上述开放措施,并指中国将进一步降低关税水平,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大幅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他还表示,2020年元旦将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对智慧财产权保护。中国亦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机制。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