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国务院令 公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新规:违法最高罚千万
原深圳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去年声称以“基因编辑”技术,成功在中国培育出可抵抗爱滋病的双胞胎女婴,掀起海内外对伦理和医学的争议。业内专家对实验过程的合规性等方面提出质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在合理利用、监管等方面对人类遗传资源加强规范,相关违法行为将面临最高千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处罚。
这是自1998年《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中国最新出台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此次公布的条例共6章、47条。条例所称的“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
条例规定,国家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对重要遗传家系和特定地区人类遗传资源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外国组织及外国组织、个人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需要利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采取与中方单位合作的方式进行。将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对外提供或者开放使用的,应当备案并提交信息备份,可能影响中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通过安全审查。
买卖人类遗传资源可罚千万
条例明确指,外国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违反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采集、保藏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利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或者向境外提供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买卖人类遗传资源的,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指,国家支持合理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提高诊疗技术,提高中国生物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人民健康保障水平;对利用人类遗传资源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及成果的产业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条例又指出,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危害中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符合伦理原则,保护资源提供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应的技术规范。开展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或者临床试验,应当遵守有关生物技术研究、临床应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