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教父”张中生死刑“祭旗” 小官巨贪遭习近平反腐第一枪

撰文: 柳书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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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山西省吕梁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中生,二审被山西省高院维持死刑判决,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对其死刑覆核通过,那么中共反腐8年来将打出因经济问题而执行死刑的第一枪。

反腐剧《人民的名义》中,国家某部委某处长赵德汉的别墅私藏2.3亿现金。勘称“小官巨贪”。(截图)

2017年一部以中共反腐为题材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位国家某部委的处级官员被查出贪污数亿现金,由此揭开当地贪腐大案。而故事中这位名叫“赵德汉”的官员也为外界形塑了一个“小官巨贪”的形象。中共反腐八年,“小官巨贪”不乏见,这种官员的出现屡屡能引起舆论的关注。

山西吕梁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中生,二审已被山西省高院维持死刑判决。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对其进行死刑覆核。(资料图片)

外界认为,张中生极可能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第2名被判处死刑且不缓期执行的落马官员,也是第一名单以经济犯罪被判处死刑的官员,之前被执行死刑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原厅长赵黎平的死刑罪名为故意杀人罪。

根据履历来看,1952年生人的张中生仕途一直在山西,从山西下辖的中阳县工商局局长一路升至山西吕梁副市长,2014年被中纪委带走调查时也仅为副厅级。根据官方通报张中生在山西任职期间,能量巨大,不仅为官霸道,还对其上司吕梁市委书记进行官场排挤乃至职位架空,被称为“吕梁教父”。其在分管的资源集中领域大肆受贿,涉贪10.4亿余元,在媒体披露其受贿的十八起案件中,有两起受贿数额均在2亿元以上。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处死刑的可能。2000年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因收受钱物折合500多万而被执行死刑,同年9月,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被执行死刑,收受贿赂达4,000多万,近年内地对经济犯罪的官员执行死刑的案例,是2011年7月江苏苏州原副市长的姜人杰及浙江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被同日执行死刑。

“小官巨贪”,即“级别是苍蝇,但问题比老虎还大”。(网上图片)

中共十八大后,反腐常态化,涉经济贪腐落马的官员十有八九,涉案百万、千万数额的官员也不在少数,但因经济贪腐而被执行死刑的官员至今还未有。2016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此番内地法检部门对张中生的量刑应是依据此项规定。

以副厅级职位收受超10亿贿赂,即使在近年中共常态化的反腐运动中也是一个颇具代表性的贪腐案例,因此张中生被称为是“小官巨贪”,即“级别是苍蝇,但问题比老虎还大”的问题官员代表。

近年中共纪检部门查处的“小官巨贪”现象可谓触目惊心,2010年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虽官居科级,但其名下房产达38处,涉案金额超3亿元,2011年辽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罗亚平,因贪污敛财涉案过亿,成为当时内地级别最低,贪污数额最大的问题官员而被执行死刑。2018年广州市一镇政府会计因侵吞公款7,000多万元而被判处无期徒刑。

综观“小官巨贪”案例,这些问题官员均职务不高却掌管著资源集中岗位,有的是财政领域有更多的机会侵占公共利益,有的是处在审批类岗位,以权谋私,大搞利益输送。这些中基层问题官员虽然在中共的官僚体系中处于相对低阶的位置,但他们所造成的政治影响乃至社会影响同样不可轻视,因此,中共处理这些“小官巨贪”也格外严厉。